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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售彩平台设“伪彩票”变身赌博 自设奖池可套现
发布时间:2017-01-09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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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元购之外,B平台又推出“一元乐购”新玩法。

  天津彩民李国华是个资深玩家,在网络彩票A平台推出“疯狂套牛”、“欢乐扑克”等能“赚钱”的游戏后,他玩了两个月,不知不觉输了3万块钱。

  网络彩票B平台曾因“一元购”饱受争议,在下架大部分商品后,又推出新的玩法“一元乐购”。重庆彩民张珊珊玩了两天,赔了6万。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自2015年初国家有关部门发文禁止网络平台销售彩票以来,各网络售彩平台纷纷转型,除借用体彩、福彩元素自行开发竞猜游戏,还推出各种博彩性质的游戏,甚至以购物之名行博彩之实。玩家充值虚拟币投入游戏,获得虚拟币回报后,可兑换话费卡便捷提现。提现过程中,平台会按一定比例“抽头”。众多玩家沉迷其中,损失动辄数十万元,甚至有玩家因此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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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台推出的“欢乐扑克”游戏。

  自设奖池的“伪彩票”

  天津彩民李国华以前经常在网络彩票A平台投注购买体彩、福彩,在手机上点击几下就能轻松搞定,这种业已养成的习惯在2015年3月后被迫改变,要买彩票只能重回销售点。

  2015年1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1日起,各大网络售彩平台停售所有彩种。

  2015年4月3日,财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再次联合发文,要求坚决制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行为,火爆一时的网络彩票戛然而止。

  在这之前,国内只有“500彩票”跟“中体彩”两家试点牌照。禁售令之后,试点亦被叫停。禁售期间,各大彩票网站玩起了“擦边球”,以O2O销售模式最为普遍,荐彩业务等也随之发展起来。

  彩通咨询2015年初发布的《2014年互联网彩票市场分析报告》称,2014年我国互联网彩票销售规模达850亿元,比2013年销售规模翻番,增长102.4%,增长幅度远超彩票整体市场发展速度,市场份额首次超过20%,已成为推动彩票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

  禁售令下,各网络售彩平台纷纷转型,彩民手中天量资金亦另寻出口。

  网络售彩被叫停后,李国华发现,各平台推出了一些名字与双色球、大乐透很接近的新玩法。比如网络彩票A平台就有竞猜11选5、幸运双色球等,业内称之为“伪彩票”。

  这些“伪彩票”与国家发行的相应彩票玩法一致,开奖号码一致。但是“伪彩票”为网络售彩平台利用虚拟币自设奖池,自定奖金,玩家投注金额也落入平台腰包。

  例如,幸运双色球的玩法规则称,本竞猜游戏双色球与官方玩法及开奖结果一致,奖金为幸运豆。其中奖规则称,一等奖单注奖金按注均分,最高100万幸运豆。而正规的福彩双色球,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是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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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台的“幸运双色球”借用了双色球的玩法,但奖池为平台自设。

  按照规定,国家发行的彩票销售额中,50%用于支付中奖彩民的奖金,35%作为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剩下的15%作为彩票发行费,用于支付彩票机构的业务费和代销者的销售费用。

  但是这些“伪彩票”并未说明彩票资金构成。1月6日下午4点,记者查询幸运双色球,奖池滚存4269594幸运豆,相当于426万余元。

  A平台客服告诉记者,竞猜11选5和幸运双色球都是该平台幸运购推出的竞猜游戏,和彩票性质不一样。

  该客服称,竞猜游戏获得的幸运豆可以兑换现金,“幸运购中奖的幸运豆需要兑换充值卡,充值卡可以充值支付宝余额提现。”

  记者注意到,兑换过程中,平台会按一定比例“抽头”。例如100元话费卡需要120幸运豆才可兑换,相当于“抽头”20%。

  博彩“小游戏”,玩家亏大钱

  李国华注意到,除了“伪彩票”,各网络售彩平台还推出花样繁多、带有明显博彩性质的“游戏”。

  去年11月,李国华去武汉出差,坐在高铁上,无聊中打开网络彩票A平台软件。一款名叫“欢乐扑克”的游戏引起他的注意,充值虚拟币“幸运豆”后,即可下注猜扑克牌,猜中点数、花色或大小,可获得相应倍数的回报。

  虚拟币“幸运豆”可兑换话费卡,进一步通过支付宝余额的“使用话费卡充值”功能变成现金。

  李国华很快迷上了这个能“赚钱”的小游戏。头几天,他每天能赢1000多元。之后他就开始亏钱了,不仅把之前赢的钱赔了进去,还倒贴了不少钱。

  李国华感觉在“欢乐扑克”游戏上运气不佳,接着在A平台软件上玩起了一款名叫“疯狂套牛”的游戏。

  “疯狂套牛”是一个卡通化的页面,外形可爱、五颜六色的牛从眼前跑过,玩家选择相应的金额和倍数,点击按钮甩出绳索开始套牛。套中不同等级的牛,会有不同倍数的幸运豆奖励。

  刚开始,李国华觉得自己手气很好,套10把中10把。后来手气渐渐差了,套10把才中两三次。

  两个月后,李国华算了算玩这两款游戏的账单,发现不知不觉亏了3万元。

  根据李国华的描述,记者打开A平台彩票软件,“离梦想最近的地方”、“疯狂套牛投1可得88”、“欢乐扑克30秒极速开奖,24小时不间断”等广告语十分显眼。

  A平台将“欢乐扑克”定义为“一款益智类扑克竞猜小游戏”,游戏页面主体是一个圆盘,盘面分3个圈,最外圈是扑克牌的A到K共13个点数,中间的圈是黑桃、梅花等4个花色,内圈则是大小。游戏页面底部是2、10、50的筹码,下注无最高限制。

  游戏规则介绍,玩家可以在游戏转盘相应区域进行竞猜,系统会随机抽出一张扑克牌作为开奖结果,中奖的玩家会获得相应的奖金回报。压中大小区回报1.7倍,花色区回报3倍,点数区回报9倍,直接压中扑克牌回报36倍。

  “疯狂套牛”单次投注最高可达300幸运豆,套中等级1到等级8的牛,可相应获得1.2倍到88倍奖励。游戏规则称“高等级的牛套中概率低”,但没有给出具体概率。

  事实上,以游戏名义经营博彩,并非A平台一家。

  某著名社交平台有“彩票”入口,点击进入有农场大亨、欢乐gogogo、欢乐射击等10种游戏,以及“天天双色球”、“天天大乐透”等玩法。玩家使用虚拟货币金豆下注,奖金也是金豆。1元兑换1000金豆。

  在这个平台,金豆可购买黄金、电子产品、Q币、京东E卡等。平台在其中抽头25%,例如100元京东E卡售价125000金豆,相当于125元。

  网络彩票B平台“全民娱乐场”则有球赛竞猜、搓牌高手、疯狂轮盘等游戏。

  “一元购”曝光,“一元乐购”登台

  和上述两类玩法相比,“一元购”是一种更难界定的玩法。

  2016年9月,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曾大规模报道多个平台的“一元购”,这种新型的“购物”模式饱受争议。

  曾经的一元购玩家陈霞记得,媒体曝光后,网络彩票B平台一元购将争议较大的话费卡、黄金等商品下架,“黄金和大额话费卡变现容易,太像赌博了,争议很大。”陈霞说,一元购最高的时候出过10万元话费卡。

  记者打开B平台彩票软件,发现上面的一元购运行正常,销售产品有手机、电脑、无人机等。

  蹊跷的是,记者打开一元购页面,有一定概率会弹出一条广告:“充值卡有的是,5000、1000、100各类充值卡低价供应,永不限量。”

  点击这个广告,就会进入“一元乐购”软件下载页面。“一元乐购”销售的商品,除了手机、电脑等,还有黄金和话费卡。

  “一元乐购”使用虚拟币乐豆参与,一元兑换一个乐豆。买家选中商品,再选择参与的人次数。参与人次越多,获得商品的概率越大。一个参与人次耗费一个乐豆。

  当商品参与人次达到总需人次后,系统揭晓获得商品的买家。

  记者进入一期中国移动5000元话费充值卡的页面,5000元话费卡需要5800参与人次,相当于售价5800元。仅耗时45秒,5800参与人次就满了。“以前更快,5000元话费卡只需要几秒就买满了。”陈霞说。

  记者注意到,“一元乐购”的商品普遍高于市场价。网上售价5899元的苹果7黑色128G手机,在“一元乐购”需要6399参与人次,即6399元。

  “一元乐购”在其说明中自我定义为“旨在为您提供1元购物服务的购物平台”,但在专家看来,其博彩性质明显。

  ■ 专家说法

  具备三要素即构成赌博

  各网络售彩平台推出的新业务,无论自我定义是竞猜游戏,还是购物平台,在专家和律师眼中,都涉嫌非法博彩。

  彩票专家苏国京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互联网彩票的禁售政策还是执行2015年八部委发布的文件,不能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所谓“白名单”网站。“我国特许、合法发行的彩票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其他的包括境外博彩、变相博彩,统统归类为非法彩票。”

  苏国京表示,国际上对“赌博”的定义是:该活动涉及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涉及奖品(回报),结果是由偶然性决定的。只要具备这三个要素即构成博彩。“按照这个定义,‘一元夺宝’‘一元购’就是一种博彩,属于赌博行为。”

  北京律师张新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称,我国法律目前只允许特定的主体以法定的彩票发行方式进行博彩活动。“参与者有资金投入、产生了不确定性回报、而回报结果来自偶然,这种情况明显符合博彩的特征,而主办方显然不具备发行彩票的资质,因此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符合‘聚众赌博’的行为属性,涉嫌犯罪。”张新年称。

  张新年表示,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目前其实有比较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参照适用,其中设置、参与、操纵、掌控赌局的其他相关人员或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赌博罪、赌博罪。而网络平台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有关部门对相关事实的厘清与认定。

  关于赌资额的认定,他称,《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因此,玩家的赌资应以购买、兑换游戏币实际支付的数额为准。

  对于受损玩家,张新年认为,借助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的案件中,玩家既是遭遇赌局圈套的受害人,同时也是涉嫌赌博的治安违法人员甚至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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