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可我此次买房却如同遭了难,赔了钱不说,还折腾得劳心伤神,差点倒地送命。
在到处看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在中介推荐的房源上看好一套房,可去实地看时却没有。一个中介员工后来讲了实话,他们标出的10套房源,其实只有一套是真实的,目的是吸引买房者来中介洽谈,等你来了,就告诉你看中的那套房已卖出去了,然后跟你推荐其它房子。
反复看房,经一家叫华明达的房产中介介绍,说某小区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毛坯房,50多平方米。该中介带我们看房后,我们就有买的意向,房主开价48万元,我们要求便宜一些,中介人员当即打电话问房主,说46万元可卖。我们比较满意,定下了签约的时间。
2月19日上午,我如约来到房产中介店签约,房主也到了。主持签约的是该店店长牛某。他先向我介绍,房主出售的房屋是合同房,并将合同复印件给我看。我一看,房屋面积并不是中介方介绍的50多平方米,而是46平方米。中介说此房有10平方米的架空层是赠送的,加起来有50多平方米。我觉得中介事先没跟我说实话,就不想签约了,但看到房主是个年轻妇女,身边还带着一个几岁的孩子,加上她说是从外地专程赶回来签约的,便不好意思说不签了(教训一:在买房这个大事上不要心软,不能勉强)。
在填写过户的时间时,我想到为买此房,我将原居住的房屋卖了,因买房需要贷款,所以不知什么时间卖房款打到我账上。店长计算了一下,就将过户时间写到3月15日。我说如果3月15日我的卖房款还未下来怎么办?他表示会和房主协商,不会让我赔钱。但他却在协议后面加了一句“或直接按违约赔偿”。我觉得不妥,提出异议,店长拍着胸脯说他和房主是多年的朋友,保证不会让我赔钱,最多让我请他和房主吃个饭(教训二:不能光听中介方口头承诺,对自己不利的条款一定不要写进合同)。
合同签了后,我给房主交了一万元定金,中介又要我交8200元的中介费,我说房屋买卖还没具体实施,怎能要我先交房屋中介费呢?在牛某缠磨下,我最终先交了5000元的中介费(教训三:不要先交中介费,以免日后事没办成,想让中介退钱就难了)。
卖房的款总算在3月15号前到账了。奇怪的是,到了3月15日合同约定过户日这天,我没收到该中介的电话。下午我便和老伴一起来到房产中介店。牛某不在,他们向我推荐了工作人员小陆。小陆忙赔礼道歉,说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又说房主出差了,没时间去办房产证(教训四:最好将和对方的对话录下来,以免过后对方不承认失误这种说法)。
在和小陆交谈时,牛某出现了。他不说自己的工作失误,反倒指责我们:“你们不把买房款交来,叫房主怎么办证过户?”还有意羞辱我,说我是倚老卖老瞎扯皮;又说我们舍不得钱还想买房。
看牛某发脾气耍无赖,我气得血压直往上冲,掏出手机要打315电话,叫消费者协会来解决。
小陆见状,赶紧把我拉到外边,叫我不要打电话,他会解决好的。我说:“你们店长不讲理,我不想在你们这里买房了,把定金和中介费退给我。”小陆满口答应,说今天会计不在,明天早上来就把钱退给我(教训五:不要轻信中介的承诺,应该坚决打315电话。因为中介的口头承诺是靠不住的)。
第二天早上,我按小陆说的来到中介店,可找不到小陆,也找不到牛某,一问,都出去办事去了。等了半天,不见他们回来,我怏怏而归。
第三天一大早,我又赶到中介店,因为来得早,总算逮到了正在吃早餐的小陆。可小陆此时却像变了个人,冷冷地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退款的事他做不了主,得找店长,可牛某躲着不见我。无奈,我给开发区房产局打电话。
在我的企盼中,房产局科长一行4人总算到了。他们一到,牛某就出现了。我说了缘由后,科长未指责对方违约,而是问我想怎么解决。我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科长把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要过去看,看过后,他指着合同说:“你要求解约,那就是你违约了,按合同约定,你要赔几万元呀!”
我一听吓住了,但仍据理力争,指出是该店先违约,到了过户日却不给我过户。科长却避开此不谈,而是转身对牛某说:“你看,他是个老人,又有病,能不能跟他解除合同?”此时的店长像个温驯的羊,满脸堆笑地说:“我也同情他们,也愿意跟他解除房屋合同。可房主为卖房专门从北海回来,花了不少路费,应该给她一些补偿。”
我为了赶紧脱身,答应给房主2000元补偿。牛某又说:“还有我们店也为此事忙过,也应给我们店一些补偿。”科长问我愿不愿意。我低头默想,该店工作人员如同骗子流氓,如果继续买房,一大笔钱打到这些骗子的中介店里,风险就更大了。认了吧,以免上更大的当。
科长问牛某:“你想补偿多少?”牛某说:“我退给他8000元。”也就是说我一共亏损7000元。那可是我两个月的退休工资啊!
湖北武汉市 汤礼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