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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骗子自曝行骗流程图:买到个人信息最关键
发布时间:2016-09-23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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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诈骗是涉众诈骗中的一个类型,也是非接触型诈骗的一种,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州多家基层法院采访获悉,最近5年,广州法院审判涉电话诈骗案件20余起。通过对电话诈骗判决书的分析,法官总结了几大电话诈骗类型,并进行了分析。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骗子受审自揭诈骗全部关键流程

  广州市民迟老太遭遇电话诈骗,被骗走10万元,后珠海市警方将袁源等3人抓获归案。

  经侦查,这是一个总部设在印尼的跨国诈骗团伙,涉案犯罪分子达上百人,且流窜于多个犯罪团伙之间。有部分犯罪分子落网或已经被判刑,仍有多人在逃。近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袁源详细供述了参加诈骗团伙和行骗全过程。

  据其供认,2011年,毛某乙、毛某甲、卢明福、罗某甲(均另案处理)与陈浩(另案处理)在印尼成立了电信诈骗团伙,纠集他人到印尼从事电信诈骗活动。袁源与赵某甲等人于2012年加入该团伙。

  袁源称,电话诈骗有几个关键点。一是通过向张某甲(另案处理)租借改号平台、电话线路。二是向林某(另案处理)购买被害人信息。袁源供认说,“买到个人信息”这一环最为关键,团伙成员称出售他人信息的人为“菜商”。三是要有“车商”,即取款和转移赃款的马仔。

  据侦查,不算众多“车商”,仅参与该团伙进行打电话的诈骗分子就达百人之众。该团伙冒充国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广东、江苏、湖南、云南、四川、北京、江西、浙江、上海、山西等地的电话,实施大范围诈骗。

  被告人袁源供认,其本人是诈骗团伙的总键盘手兼管理部分手下。团伙实施诈骗有“三条线”。一线冒充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或社保局、医保局工作人员,二线冒充内地公安局的警官,三线是冒充检察官,以受害人涉嫌贩毒、洗黑钱、经济犯罪等理由恐吓、威胁对方,诱骗对方把钱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再把钱转走,我们一线每月有5000元工资加5%提成,二线、三线没有底薪有7%-9%的提成,受害人把钱汇到所谓“安全账户”后,由“车商”在台湾或境外提现,扣除9%的手续费后,再转到团伙主要人员的账户上。被告人袁源自称诈骗了五百多万人民币,自己获利3.4万元,公司成员机票和签证由其负责。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袁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袁源犯罪后自动投案,能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袁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他从犯也各领其刑。

  近3年审判9宗“猜猜我是谁”诈骗

  2014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我省首个《涉众型经济犯罪白皮书》。当时的《白皮书》指出,2009至2013年的5年间,广州法院共判决案值较大的涉众诈骗案181件,涉及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以及诈骗罪等。处理被告人(单位)625人(个),对621名自然人被告人判处了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06人,无期徒刑11人。

  广州中院有关法官介绍,虽然从涉案金额以及受害人数量上看,目前审判的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不到涉众经济犯罪的十分之一,但是有逐年高发、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的态势,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南方日报记者在法院系统官方网站检索发现,虽然我省警方侦破了大量电话诈骗团伙,而由于受到审判地域管辖以及审判程序的限制,最近5年,广州法院审判涉电话诈骗案件共判决有20余起。其中,以“猜猜我是谁”的诈骗团伙最多。2013年至2016年,有9起“猜猜我是谁”的诈骗团伙在广州地区法院被定罪量刑,9个诈骗团伙互相没有交集。

  以2013年侦破的被告人杨兴生案为例,其团伙一年内诈骗被害人62名,诈骗款合计153.5万元,杨兴生被抓获时身上有各类银行卡393张、他人身份证16张、现金人民币32500元。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兴生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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