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景区门票乱涨价来创收,无异于杀鸡取卵。遏制景区涨价乱象,还须厘清利益分享机制与监管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现阶段适用的门票价格生成机制、收支管理规范
清明春意浓,节日好踏青。小长假期间,微信朋友圈不断被朋友们的春游状态刷屏,然而有朋友向我聊起自己带家人自驾游中的不快:一家人满心欢喜到某景区参观,没料到门票飞涨了近一倍,其中一些景观还额外设卡收费,旅游过节的心情大打折扣。
近年来,一些景区违规提价愈来愈成为旅游业痼疾,某些地方政府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背后原因何在?
据媒体报道,有的景区门票收入由景区旅游运营者和管委会分成,扣除税费后,管委会可分得三到五成门票收入。管委会拿到这笔收入后,再向地方财政上交一定比例,剩下的留给自己。
显然,部分地方政府是这些景区门票上涨的利益相关者。在这些景区,门票收入越多,地方财政的腰包越鼓,特别是一些著名景区,每年门票收入数额巨大,地方政府靠分成即可坐享其成,监管门票涨价乱象的动力显然不足。
但是,从长远来看,个别地方依靠此手法来创收的弊端十分明显,不但造成了游客的经济损失和差劲的旅游体验,损伤了景区眼前的人气和美誉度,消耗的更是景区未来的发展前途——人气降低,门票收入下降,配套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收入也随之下降,整个地区经济受到影响——无异于杀鸡取卵。
遏制景区涨价乱象,还须尽快明确景区产权归属与性质划分,厘清利益分享机制与监管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现阶段适用的门票价格生成机制、收支管理规范。尤其是让地方财政中门票收入的用途更加透明,尽量收之于景区,用之于景区。比如可以用来完善景区的基础设施,加强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景区民生的补贴。只有让景区的明白账处于全民监督之下,门票收入才不会成为个别政府暗中增收的“提款机”。
同时,地方政府也应转变思路,降低对门票收入的依赖,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放弃分成。从不少地区的经验看,景区降低甚至取消门票价格,地区经济活力更足。春节期间,广州一些景点纷纷降低门票价格三成,游客普遍反映体验不错,广州的旅游口碑上升多多。云南怒江取消门票后,游客也大为增加,餐饮、住宿等产业发展迅速,政府税收反而增加了。与其简单直接地涨门票,不如多想想如何精细化景区服务水平、延长旅游服务产业链,收效才会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