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获制售假牛肉案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人身安全。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今年以来,政法机关更是出重拳惩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方面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明确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法制日报》案件版今日辑录相关案例,以彰显有关部门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决心。
将买来的鸭脯肉用自来水泡净,搅成肉糊,再按照鸭脯肉、牛肉9:1的配比,加上食盐、高倍牛肉增香剂等10多种辅料和添加剂,混合腌制一夜,加工出来的“牛肉”口感竟与真正的上海菜肴“沙津牛排”几乎一模一样。
随后,租用5间约200平方米的民房作为厂房,招聘20余名女工组成生产流水线,扩大生产规模,在1年时间里,将4万余盒(每盒净含量30克)假牛肉销往苏浙沪地区的十余个市县。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屡败屡试
“食品行家”欲仿制畅销牛排
今年36岁的刘某是江苏仪征人,1999年从淮阴工业学院食品专业毕业后,凭着专业技能,曾在上海、扬州、宿迁、洪泽等多个食品公司打工,其间一直谋划着自己创业。
去年3月,刘某来到淮安市,拿出仅有的积蓄,租了该市淮阴工业园区徐梅村的一间普通民房,打算利用专业知识和打工所学经验,自行配制冷冻速食产品,尝试过手撕鸭、兔丝、炭烧鸡脯等多个品种,都没成功。他想到了当年打工时留意的上海本帮菜肴“沙津牛排”,那是用牛肉片加上作料配方,油炸烹制而成,很受欢迎。于是,他打算将“沙津牛排”做成冷冻速食半成品并大批量生产,顾客购买后,油炸即可食用。
一种好吃的菜品,往往有其独特的配方,制作“沙津牛排”对食品专业科班出身的刘某而言,没有多大难度。刘某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根据上海“沙津牛排”的口味,着手自行研制生产配方。
可是,牛肉成本高,在市场上难有价格优势。刘某先后改用兔肉、鸡肉冒充牛肉,配制“沙津牛排”,但因口感太差,都不得不放弃。
以假乱真
鸭肉添加剂配出“正宗牛排”
几番尝试失败,并没有打掉刘某的信心,他四处寻找尝试适合做“沙津牛排”的便宜食材。很快,鸭脯肉进入他的视线:鸭脯肉不仅成本低,而且肉质更贴近牛肉。
刘某立即买来鸭脯肉,用自来水将血渍泡净,搅成肉糊,按照鸭脯肉、牛肉9:1的配比,加上10多种辅料和添加剂,混合腌制了一夜。
令刘某没想到是,其加工出来的假牛肉口感竟与真正的“沙津牛排”几乎一模一样。刘某欣喜不已,立即大量生产,再冷冻、分包、出售。
不少品尝过刘某生产的“沙津牛排”的人都说,他的“沙津牛排”和真的“沙津牛排”味道差不多,而且价格比其他的牛排冷装产品每盒低10多元。就这样,凭借低廉的价格和不错的口感,刘某配制的“沙津牛排”打开了销路。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家人的帮助下,刘某又投资10余万元购置两个冷库设备,租用5间约200平方米的民房,招聘附近20余名女工组成生产流水线,忙得热火朝天。刘某一人照顾不过来,就把扬州的父亲请来帮助管理。
东窗事发
假“沙津牛排”中含有害物质
为了让客户相信他的“沙津牛排”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牛肉产品,刘某还亲自设计了精美的包装,并冒用其姐姐申请的“圆创”商标,冒充宿迁龙马湖食品有限公司、宿迁市皇嘉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以这些厂家业务员的身份向客户推销。
今年5月,淮安市淮海路菜场摊贩陈某因销售这种假“沙津牛排”,被当地工商部门罚款5万元。刘某得知后,随即在包装盒上变换新厂家、厂址继续制售。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实,自去年6月以来,刘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经任何生产许可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情况下,制售假“沙津牛排”4万余盒,先后销往淮安、盐城、连云港、南京、无锡、杭州、上海等10多个市、县,销售总额数百万元。
今年6月初,当地公安机关通过前期侦查,一举捣毁了这一生产、销售假牛排的黑作坊,当场将刘某抓获。
据警方披露,此案查获假冒“沙津牛排”等成品“牛肉”1000余盒,半成品肉制品原料1000余公斤、5万余只商标及一套完整的生产设备、大量化学添加剂,涉案金额约1000万元。
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刘某生产的假“沙津牛排”含有复合磷酸盐成分且超标,属有害物质。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