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7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等12个保健食品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长期大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宣传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保健功能和适用范围、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和承诺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及生产企业依法查处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情节严重的12个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予以曝光,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广州市欢乐海洋生物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卫食健字〔2002〕第026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广告宣称“降解血垢,迅速分解代谢掉血液中坏死细胞;修复血管,避免红细胞及血小板的凝结;平稳血压,舒缓血管平滑肌”等。
二、海口天方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天之方虫草养生酒(原名:虫草养生酒)”,卫食健字〔1998〕第27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免疫调节”。广告宣称“补真气,清血毒,修五脏;高血压、糖尿病就是喝这酒喝好的,还能养肝护肝,防止肝纤维化”等。
三、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卫食健进字〔2001〕第0021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美国奥复康,天天见奇效,前列腺肥大完全好了”等。
四、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青黛美容宝胶囊”{原名:青黛美容宝(胶囊)},(卫食健字〔1998〕第294 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美容(祛黄褐斑、祛痤疮)”。广告宣称“最多三盒,各种妇科病不在复发;用问美胶囊,杜绝妇科病,做不老女人”等。
五、上海德丰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金脉牌金脉胶囊”(国食健字G20040560),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广告宣称“服用3-7天,症状开始减轻;服用10-15天,堵塞的脑血管开始畅通;服用一至两个月,动脉硬化等基本恢复正常”等。
六、今朝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五日牌减肥茶”(卫食健字〔1998〕第098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减肥”。广告宣称“服用三个月,减掉24斤,并且与肥胖有关的疾病都有所缓解,无任何毒副作用”等。
七、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萃能牌蓝荷茶”(国食健字G20110698),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减肥”。广告宣称“脂肪肝、糖尿病、脑血栓等病喝茶就好;100%实现安全无副作用的保障”等。
八、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卫食健字〔1997〕)第476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每天喝点全松茶,就能赶走疾病和不适;是保护血液和血管健康的全能战士”等。
九、陕西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溜溜牌减肥胶囊”(国食健字G20050147),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减肥”。广告宣称“安全、科学,确实有效;想要哪瘦就哪瘦,一个星期就瘦到标准体重”等。
十、呼和浩特市一品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一品香降糖茶”(卫食健字〔1998〕第551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广告宣称“二型糖尿病的专用茶;降血糖不反弹;原来患者需要吃五六种药,现在只喝三袋降糖茶”等。
十一、吉林省宏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瑞尔牌参芪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80497),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广告宣称“修复血管和神经,清除血管垃圾和毒素;服用两个月牙龈肿痛也好了”等。
十二、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爱东牌银杏芦荟茶”(国食健字G20040331),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广告宣称“60天,小肚腩、大象腿、水桶腰不见了;纯天然无毒副作用,更安全”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实习生 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