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在10月9日举行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针对沃尔玛在渝门店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重庆工商部门依法对涉案门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69万元,所有门店停业整顿15天。
据介绍,沃尔玛在渝共有13家门店,包括10家沃尔玛门店和3家收购的好又多门店。经查,沃尔玛在渝10家门店及2家好又多门店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63547公斤,时间跨度长达20个月,严重欺骗了消费者。同时,沃尔玛重庆九龙广场门店还发生了销售散装食品未依法标注、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工商局认定,沃尔玛在渝门店假冒“绿色食品”的名义,将普通冷鲜猪肉标注“绿色精肋排”、“绿色里脊”等名称,按照“绿色猪肉”的价格进行销售,隐瞒了商品的真实信息,其行为实质是对消费者的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黄波介绍说,自沃尔玛2006年入渝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对沃尔玛在渝门店的指导、规范力度,针对其经营中的问题先后发出94次行政指导意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7次,仍未能引起其管理层的足够重视,陆续发生了用过期板鸭加工食品销售案、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案。
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沃尔玛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工商部门本着“过罚相当”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当事人历年违法记录以及本次行政处罚暴露出来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停业整顿处罚措施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定了本次停业整顿期限。
据了解,重庆沃尔玛停业整顿期间将在门店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停业整顿原因、时间等,并认真检查库存商品,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经营理念、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三个方面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工商部门将在其停业整顿期满后进行检查回访。
该负责人还表示,重庆工商机关对涉及食品等民生案件的态度是“零容忍”,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编辑:子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