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庭上情绪失控
在审理刘汉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时,刘汉陈述,自己确实多年在中国澳门地区、新加坡、美国等世界多个地方赌博,输了不少钱。但对输了多少钱,他在庭上表示记不清了。公诉人出示了他此前的一份供述:在澳门输了10亿港币,在新加坡输了1100万新币,在美国输了1100万美元。刘汉对此没作辩解,只是陈述说:“赢了不想走,输了想扳本,每次都是把筹码输光了再走。”
刘汉庭上情绪失控
15日,法庭在调查刘汉在中国酒城、金林半岛会所等地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时,刘汉为了证明自己不会为区区几十万、几百万元的抽头渔利去开设赌场,进一步陈述其“金钱观”:“我在这些地方和朋友们玩牌,每次输赢几十万上百万,这些钱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大钱,但对我来说是小钱,我是一个企业家,我要脸的!我会为了那几十万元钱开设赌场?”他还举例说,有一次他陪朋友的朋友玩牌,因为对方喝了酒,他没有喝酒,那晚恰恰是他赢了,就跟对方说“今天晚上的都不作数”。他说:“那是上千万元钱,因为别人是喝了酒的,我是清醒的。我把自己的名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钱是什么东西?”
刘汉庭上情绪失控
那么,刘汉真如他所说的那样不在乎这些“小钱”吗?公诉人出示了刘汉的保镖王雷、桓立柱,司机刘小东(另案处理)及一同玩牌的朱某、刘某、温某等多人的供述及证言,证明刘汉在赌博过程中,多次安排王雷、刘小东每次从刘汉处拿200万元左右的现金,以每10万元抽头5000元的方式放贷,从中渔利100余万元并交给刘汉的事实。王雷、刘小东还在笔录中证实,有一次他们私自从中抽头1万元,遭到刘汉责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