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娥国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优秀民警代表
邱娥国,男,汉族,中共党员,1946年5月出生,江西进贤人,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调研员。从警27年来,他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执法为民理念,大胆创新勤务模式,勇于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摸索总结出户籍民警“一图二诀三本四勤”和“串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办百家事”工作法,创立“警民联系卡”“警民联系牌”等便民措施,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为基层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打击犯罪,冲锋在前,参与侦破刑事案件500多起,教育转化200余名“两劳”回归人员和违法青少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一方平安,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何享健
乡镇企业改组上市的先行者
何享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42年8月出生,广东佛山人,美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始终秉承“唯一的不变就是变”的创新变革理念,敢闯敢试,勇于挑战,大力推行企业内部股份制改革,使美的成为我国第一家由乡镇企业改组而成的上市公司。积极实行股东、董事会、经营团队分设的经营模式,开创了民营企业股权改制、股权激励、职业经理人和现代化企业改革等先河。带领美的集团从一个街办塑料生产组,发展壮大为海内外拥有15万名员工、近200家子公司、60多个海外分支机构、市值近3000亿元的科技集团,进入世界500强。创立慈善基金,投入10余亿元,开展扶贫、救灾、养老、教育等公益慈善事业。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何载
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执行者
何载,男,汉族,中共党员,1919年11月出生,陕西宝鸡人,1936年底参加革命工作,中央组织部原秘书长兼干部审查局局长。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时期,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在胡耀邦同志和宋任穷同志领导下,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全面落实干部政策、坚决平反冤假错案、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思想解放,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建议。坚持有错必纠,善于抓住要害,复查平反大案要案和疑难杂案,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们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广大干部投身改革开放热潮创造了条件、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余留芬
深度贫困地区带领村民脱贫攻坚的优秀代表
余留芬,女,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8月出生,贵州盘州人,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岩博村党委书记,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她以发展经济、富裕百姓为己任,扎根基层、改革创新,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和人才强村战略,狠抓产业脱贫和产业引领发展,组织动员群众修路通水、买林场、办酒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产业,使岩博村从一个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1/3村民没过温饱线、村级债务缠身的贫困村,发展成为人均纯收入1.86万元、集体资产达7600万元、远近闻名的“先进村、文明村、示范村、小康村”。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贵州省劳动模范”等称号。
邹碧华
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邹碧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去世,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库尔班·尼亚孜
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
库尔班·尼亚孜,男,维吾尔族,中共党员,1964年5月出生,新疆乌什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依麻木镇国家通用语言小学校长。他敢为人先,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2003年拿出家里所有积蓄60余万元,创办了依麻木镇国家通用语言小学,并挨家挨户动员乡亲们送孩子学习双语,用教育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摸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源源不断扩大招生计划。积极开设国学课堂,通过设立孔子像,组织学生背诵古诗词、唱京剧、练书法等,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使千余名少数民族学生改变了命运,对新疆双语教育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弘扬中华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等称号。
张月姣
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积极实践者
张月姣,女,汉族,中共党员,1944年10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原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原主席。她是第一位世贸组织中国籍“大法官”,长期奋战在中国外经贸法制建设第一线。参与重要经贸规则协议的谈判和制定,审理了大量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投资、贸易争端案件,提升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法治形象。参与外资三法、对外贸易法等一系列对外开放基础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作出重要贡献。参与我国和欧美等经济体长期进行的对外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谈判,并为中国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作出了积极贡献。荣获2007年“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张瑞敏
注重企业管理创新的优秀企业家
张瑞敏,男,汉族,中共党员,1949年1月出生,山东莱州人,海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他顺应改革发展形势,探索经营管理模式,带领海尔从一家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跨国集团。2017年,全球营业额实现2419亿元,连续9年蝉联全球白色家电第一品牌。创立“日事日毕、日清日高”OEC管理法,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创立“人单合一”模式,实现了我国企业管理从学习模仿到引领世界的突破。海尔集团先后被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选择牵头制定和研究大规模定制模式国际标准。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张黎明
创新型一线劳动者的优秀代表
张黎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8月出生,河北沧县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部配电运检室党支部副书记兼配电抢修班班长。作为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产业工人杰出代表,他坚守基层一线,刻苦钻研技术,在平凡岗位上练就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从事电力抢修工作30多年,累计巡线8万公里,从未发生安全事故。勇于探索,矢志创新,带领团队实现技术革新400余项,获国家专利158项,20余项填补智能电网建设空白,并把创新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坚守“黎明出发、点亮万家”服务承诺,诠释了新时代产业工人敢为人先、勤奋刻苦、精益求精的精神品格,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光明使者”。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张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张飚,男,汉族,中共党员,1952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正科级检察员。他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坚韧执着、反复查证、敢于担当,坚持不懈依法推动正义伸张,全力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和工作质量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动有关案件再审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学界认为具有严防冤假错案的风向标意义。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被誉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