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莎的办公桌上,摆着几摞案件资料,每一份案例都做了详细标注。“我明天要开庭,还要继续备好功课,做到心中有数。”吴莎说。
2014年11月,花溪区法院被确定为贵州省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等问题,吴莎“对症下药”,启动“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团队运行模式。“我们还有一个‘11612’的重要指导思想。”吴莎指着展板介绍,“一个核心、一个中心、六大监督、一个保障、两个目标,我们朝着既定的方向,在司改路上努力前行。”
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花溪区法院取得了“四定促四化”的改革成果。而在这背后,吴莎却是加班无数、吃盒饭无数,“想把工作做的更好,就要沉心思考、反复论证。”吴莎坦言。
为激发改革生产力,在吴莎的带领下,花溪区法院综合考量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年龄、学历、工作能力等条件,组建了20个办案团队,明晰细化各办案主体责任,形成一整套具有操作性的责任划分和追责机制。吴莎相信,通过团队化运作和扁平化管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才更像法官。
“法官‘减’了,司法辅助人员‘增’了”。如今,花溪区法院焕发活力,法官办案责任心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法官对其所裁判的案件依法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办案中立公正。“改革不可逆转,必须开门见山,在阳光下进行。”吴莎说。
走进花溪区法院,153个高清摄像头覆盖全院上下,实现案件庭审全程留痕,普通程序案件做到“一案一光盘”,同时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为薪酬调整及晋职晋升提供数据参考。
过去五年,花溪区法院案件审理数量逐年上涨。仅2016年,该院收案8263件,审结7792件,相比2012年的结案数,同比上升276.24个百分点,预计今年结案数将破万。
作为一院之长,吴莎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她从未公开说过一个“累”字。不仅如此,她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还不忘关心一线干警,提出在司改中做到“四保”,即在保证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还要保证法官的学习和休假时间。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吴莎甘愿做职工的“铺路石”,在审判一线发挥着“传帮带”作用。“院庭长开庭办案,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吴莎不仅审判业务精湛,还善于管理,在审判岗位期间办理千余起案件,无一错案。
日复一日,吴莎挑着司改的担子砥砺向前。说起自己的坚持,她的回答简单明了,“当一名法官是我的梦想,我热爱这份工作。”
而谈起“法治中国梦”,吴莎也有自己深刻的认识,她说,“法治中国梦”就是建一片法治理想的净土,还法官一个灵魂的憩园。
多年来,吴莎埋头于上万件卷宗,用火眼金睛寻找案件疏漏的蛛丝马迹。她主持起草了《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方案》、《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16项改革试行制度和14份案件台账管理表。
为了让群众体会更多司法“福利”的获得感,吴莎一步一个脚印,推进花溪区法院建立司法服务网上公共平台,完善司法便民机制。2015年至今,该院立案信访工作实现“零投诉“。
“改革不能墨守成规,要大胆创新。”在吴莎看来,司法改革就像拧一颗“螺丝钉”,只要铆足劲,肯定能钻进去。
就这样,吴莎带领花溪区法院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不断发出“好声音”,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 称号。
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追求极致的敬业精神,吴莎带领全院干警快马加鞭,推进司法改革纵深发展,全力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花溪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