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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是文物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
发布时间:2015-08-14 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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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勤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的亲笔信复印件。张德勤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的亲笔信复印件。

1992年10月11日,由北京市文物部门操办的1992北京国际拍卖会,被誉为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起点。关于这个“起点”,张德勤向记者道出了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

记 者:1992年的北京国际拍卖会,您在现场吗?

张德勤:我没有亲眼目睹,但我支持了这场拍卖会。

这场拍卖会有2000多件文物艺术品上拍,其中有几百件的品级还是不错的。当时《文物法》有规定,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文物艺术品不能拍卖,个别文物艺术品上拍的,须经国家文物局特批;乾隆六十年以后的文物艺术品,除珍贵的外可以上拍,但也须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当时我利用手里掌握的特批权力,给这次拍卖帮了个忙,有些拍品就是国家文物局特批的。

记 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什么原因让您果断地给这场拍卖会亮了绿灯?

张德勤:我之所以会批准举办这场拍卖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文物商店走到了尽头。

在这场拍卖会之前,文物艺术品只允许文物商店买卖。文物商店都是文物部门主办,吃的是“垄断饭”。改革开放以前,那时候老百姓想出售物件,只能拿到文物商店。由于老百姓对文物价值的认识普遍不高,所以明明值几十万元的物件,可能文物商店只花费两三千元就买进了。

改革开放以后,信息流通速度加快,海外拍卖中国文物艺术品的信息没多久就能传到老百姓耳朵里,渐渐地也知道中国文物艺术品值钱了。这时候如果拿了物件去文物商店卖,如果只得个仨瓜俩枣,老百姓可不干了。长此以往,文物商店的货源就断了——既从老百姓那里买不进东西,又因为政策的限制不准卖出东西。怎么办?

事实上,当时的“地下”交易市场已经兴起来了,一些文物艺术品被私下交易。我想,与其让这种交易在“地下”偷偷生存,不如合法化。而拍卖就是一个途径,它讲究公平、公正、公开。所以,1992年10月11日举办了北京国际拍卖会。

到了第二年,朵云轩成立拍卖行,紧接着中国嘉德拍卖公司成立。随后翰海、荣宝等拍卖公司也相继成立。当时我就觉得拍卖这个事是可以试一试的,不行再说嘛。

上世纪90年代,对于文物拍卖,文物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它是属于文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文物保护起到了推动作用;第二种观点认为它刺激了文物盗掘,是对文物的破坏。对此,张德勤一直坚定地站在第一种观点的阵营中。

记 者:不少人认为盗掘文物对文物的破坏最严重,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德勤:我认为不仅仅是文物盗掘,最可怕的是没有文物意识,是愚昧。愚昧对文物造成的破坏是非常可怕的。再有价值的文物,如果人们不知道它的价值所在,很可能就会被随手扔掉。所以,毁于愚昧的文物远比毁于盗掘的文物要严重得多。

当然,也有人认为,如果处于愚昧状态,盗掘文物就会减少。事实上,盗掘文物古已有之,从有随葬品开始几乎就有盗墓贼。按照这个逻辑,那什么时候安全呢?原始社会最安全,因为没有买卖,没有商品交换。可我们还能回到蛮荒时代吗?不能,从逻辑上讲这种观点是荒唐的。

除了愚昧,还有一个利益驱动,这也是破坏文物的一大“杀手”。一些人知道文物艺术品值钱后,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到处挖坟掘墓,严重威胁到了文物的安全。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根本之道还在于提高广大民众对文物价值的认知,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文物艺术品价值连城,非常珍贵,这样才会越来越热爱文物艺术品。

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一大重要作用就在于让广大民众对文物价值有了最直观的感受,逐渐认识到文物艺术品不仅有经济价值,还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而只有提高全民的文物意识,文物才能相对处于一个安全的状态。

记 者:据我了解,那时候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两种观点中,第二种观点的势力似乎更强大一些,是什么触动您在重重压力下,坚持让文物艺术品走向市场化的?

张德勤:1988年我到国家文物局上班,平均三天我的案头就有一个报告。什么报告呢?某某地方的墓被盗了,某某博物馆的藏品被盗了……差不多三天一起,太可怕了。

后来我开了个会,我说面对着这种形势,如果不采取措施制止,那我这个局长就会被盗墓的歪风包围得无法透气,甚至会被淹死。怎么办?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打击、防范。于是我提出,凡是文物收藏单位,“人与文物共存亡”。

可那时候的文物收藏单位经济条件不太好,有的博物馆穷得连换个门锁都没钱。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我想,解决问题的根本还在于提高广大民众的文物意识。但光靠我们去讲话、发文件,收效甚微。所以,只要是能提高广大民众文物意识的方法都可以拿来用,拍卖就是方法之一。

时间证明,我的这个想法是有道理的。20年过去了,文物犯罪现象少了许多,盗墓之风也有所收敛。如果我们的国家再强盛一些,收藏文物艺术品的人再多一些,收藏的品位再高一些,那么文物就更安全了。

2002年10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文物法》。“民间收藏文物”、“文物艺术品拍卖”等内容被纳入其中。而在这一成果的背后,张德勤功不可没。

记 者:这次《文物法》修订,如果没有您站出来说话,恐怕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前途就渺茫了。

张德勤:可以这么说。1996年国家文物局启动《文物法》修订工作,到2000年8月,拟出一份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民间收藏和文物艺术品拍卖,规定了民间收藏者收藏的每一件藏品,都必须要向当地文物部门报告,并向文物部门人员说明来源;而拍卖公司须在拍卖前三个月,将文物拍卖标的送到国家文物局审核。

当时我已经不在国家文物局工作,关于这次《文物法》的修订内容,我没有看到。直到有一天,上海博物馆副馆长汪庆正打电话给我,很激动地跟我说:“这次新修订的《文物法》比1982年的还要保守。别人可以不管,但修订《文物法》是天大的事情,你必须站出来说话。”

当时我正准备去美国探亲,汪庆正马上把材料寄给我。看到材料后,我都气炸了。经过一番思考后,我决定给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写信。2000年8月15日,我连夜便写好了信,希望国务院法制办停止国家文物局主持的《文物法》的修订工作,重新调研。后来,这封信顺利地送到了朱镕基总理手中。一个月后,当我从美国回来时,了解到总理的批示,其大意是,修订《文物法》的工作由国务院法制办直接办理,在思路方面要参考我的意见,重新拟份文稿。

记 者:可以说,是您的一封信改变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命运,也改变了很多文物的命运。最近几年,“文物回流”已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文化现象。

张德勤: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法》出台后,经拍卖公司之手回流的海外文物不可计数。为什么会回流呢?有了拍卖,老百姓知道文物艺术品值钱了,他们对收藏有了兴趣,认为作为投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顺带把民间收藏带动起来了。收藏者越来越多,拍场上的文物艺术品价格越来越高,高到连海外的人也眼红了,觉得中国文物艺术品在中国内地比在中国香港、伦敦、纽约值钱,所以就把它们送回到了中国内地。现在,日本、欧洲、美国等,都是中国拍卖公司的重要征集地。

回流是按照价值规律走的,如果我们没有市场,文物艺术品还流得回来吗?如果流回来以后,你就没收,那它也不流了,结果是文物大量出境,最后都流失了。如果我们有了正常的文物市场、正常的文物拍卖,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艺术品就会源源不断地回流。从流出去到流回来,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历史变化,我们中国人应该为此感到自豪啊。可以说,这是文物艺术品拍卖对文物保护最直接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