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词汇中,“歌”或“唱”之艺术曰“歌唱”,“舞”或“蹈”之艺术曰“舞蹈”, “画”或“绘”之艺术曰“绘画”……若按此构词规律,“书”或“写”之艺术该称为“书写”,然而事实上却是“书法”。
当然也有“书写”一词,但艺术层面上则称之“书法”或“法书”。
那么“书法”之“法”究竟何意?
一般人易理解为“书写的法则和方法”;不就是“书写法则和方法的艺术”吗?这令人费解,不如叫“书写的艺术”简洁明了。
那么“书法”之“法”,是不是就是与“书”或“写”同义并列的一个语素,就如同“歌”与“唱”、“舞”与“蹈”都是两个同义并列的语素一样呢?然而在汉语和汉字中,“法”从来就没有过“书”或“写”的义项,且至今也没有。
古人既在“书写”之外又另造出“书法”的词,那一定是另有所指的意思!
汉语词汇从古至今,是一个从单音节到多音节的发展过程。古代无论是表示“书写”还是 “书法”的意思,只一个单音节词“书”(后世“书”之义多指名词性的“书”,即“书本”);这也如同“歌唱”、“舞蹈”也都只是单音节的“歌”或“唱”、“舞”或“蹈”一样。所以说,作为艺术的书法或许很早就有,但是书法作为一个词汇,却是后起的、年轻的。
今天在总结中国历代书法的总体风格时常说,“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清人尚碑。”由此可知,唐人之“书”所崇尚的是“法”,所以我一直很怀疑“书法”一词该产生于唐代。即便如此,唐人所尚之“法”又是什么呢?是否仅指某种书写“法则”和“方法”?
在以学习唐代文化而发展起来的日本文化中,“书法”则被称为“书道”。这一字之差,或许倒对我们理解书法之“法”的真正含义是一种提示:“法”即“道”,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道”—唐代除了尚法,还尚道。唐代皇帝不曾把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李耳封为太上玄元皇帝吗? —“书法”之“法”,该如“佛法”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