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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亿元文物每斤赔偿100元不是笑话
发布时间:2016-05-17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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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球网5月14日报道,网友蔡先生近日反映,3月1日,他从上海乘飞机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飞机落地后发现其托运的行李箱中价值2.6亿元的两件“珐琅彩描金大碗”毁坏成了碎片,航空公司称按照有关规定,只能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

如果旅客通过航空托运的珐琅彩描金大腕属于珍贵文物,航空公司在托运中毁坏成碎片,那不仅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是不可复制的历史。因此,如果蔡先生在乘坐飞机托运行李中价值2.6亿元的“珐琅彩描金大碗”损毁,航空公司只按行规每公斤100元赔偿,就失去了损害东西要陪的真理标准。不管哪个行业内 部的赔偿规定,不能违反公平原则;如果航空公司的内部规定于法无据,乘客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然而,最大的聚焦点应该是,在国家顶层设计中是否应 当用法律的方式,对航空客运行李中贵重物品损毁赔偿做出明确规定,不能任由航空企业的内部规定进行没有公平原则的赔偿。

由此可见,实际赔付额度与实际价值相差巨大的不平等赔偿规定,有失社会诚实守信公平原则;由此可见,对于贵重物品的物流与航空托运赔偿问题已经 成为值得人们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由此可见,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与经济日益繁荣,贵重物品的托运必将与日俱增;由此可见,在托运过程中损毁和赔偿问 题的矛盾与纠纷同样会与日俱增。如果我们的立法机关不从法律方面高度重视这一社会问题,必将会对航空业的社会诚实守信服务提出诸多质疑;如果我们不从法律 的角度重视这一社会问题,将来遇到跨国旅客的珍贵物品损毁,就会让我们面对国家法律方面的空白。因此,这一问题应当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旅客在乘坐飞机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如何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鉴定问题。所以,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严格鉴定与说法,无论是航空 企业,还是受到损害的旅客,一旦发生纠纷只能是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却都于法无据。因此,对于日益繁荣的中国来说,现在 更需要进一步完善航空企业的依法经营行为;因此,在经济社会日益繁荣与进步的同时,也更需要依法保护广大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应该说,任何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原则问题,都不能超越国家法律的范围。如果我们的法律属于空白,就很难依法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如果国家法律在 航空运输和物流运输服务中出现真空地带,企业的某些内部规定就会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而损害广大公民的利益。尤其是在乘坐飞机时发生的贵重物品如何赔偿问题, 我们的法律不能缺位。只有让法律站在公正与公平的立场上做出正确裁决的规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和化解更多社会矛盾与经济纠纷;只有让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 基本国策在不同的范围和行业内进行全覆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保护。

如果蔡先生的“珐琅彩描金大碗”真是不可多得的珍贵文物被航空公司在托运中损毁,不仅是可惜,而且是无法复制的历史见证。而且,也可能在某种意 义上是对国家珍贵文物造成的重大损失。尽管有些文物属于个人藏品,但在国家层面来说,任何珍贵文物都具有国家属性的,这是绝对无需质疑的。只有通过国家依 法保护,所有珍贵文物才能依法拥有更多历史价值和生命力。因为珍贵文物是任何人无法改变的历史见证者,所以,对于珍贵文物的托运损毁赔偿问题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高度重视,绝不能把文物损毁按每公斤100元赔偿当成笑话。(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