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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伙人之“坑”:火候不够 众筹“夹生”
发布时间:2014-11-26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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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筹犹如一剂“丹药”,漂洋过海来到中国,似乎一夜之间激活了中国创业者的融资”死水”。然而,中国人一向喜爱将“舶来品”本土化,只是这炼丹,火候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诞生的众筹在去年为欧美贡献募资超过45亿美元,如今中国合伙人们炼制的“众筹”能否承袭大统,“服金者寿如金,服玉乾寿如玉”呢?自古炼丹者多是白须老者,而中国合伙人年纪尚轻,怕只怕力道有余,火候不足,直接后果就是丹药“夹生”,致使服用的人“外强中干”。

     夹生一:谁是老板谁做主

    近日,有关“西少爷”内讧的文章在网络上掀起波澜。一起创业的兄弟“自相残杀”,尽管对于刚起步的创业公司,众筹快速而可持续的解决了资金支持的问题;如果由于考虑不周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就会使得公司在决策时留下隐患,再大规模的众筹支持也会耗费殆尽。

    故事源于一个肉夹馍。27岁的宋鑫是西安人,他与“西少爷”的另外两位联合创始人孟兵、罗高景是西安交通大学的校友。

    创业之初,三人的股权分配为孟兵占40%,他与罗高景各占30%,“股权基本上是平均的”。此外,三人的分工也比较明确,孟兵负责对外的宣传,宋鑫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厨师管理,罗高景负责店面运营。孟兵虽然是名义上的团队领袖,但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决议都是三人商议着来,“没有一位明确的CEO”,宋鑫说。于是,这为合伙人之后面临分歧时如何处理纠纷埋下了隐患。最终,两方互相指责,闹到了散伙退股的地步。

     点评:在创业路上,无论你我曾经如何情真意切,总还是要有个“拍板”的人,无关大小,只谓责任。

      夹生二:利益患寡亦患均

    俞敏洪曾经在回忆新东方创业路上的故事时讲述到,合伙人开始都把事情想得比较简单,几个人一起干,每人拿同样的股份,最后一起发财。

    新东方发家史上的那些先行者在如今看来,也个个都是“人物”,每个人都散发着“视金钱如粪土”的傲气。

    然而,在新东方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除了王强和徐小平,还有很多参与创业的人要求分股份,且在分多分少的问题上产生了突出的矛盾。最后新东方划分了11位原始股东,但这些人该拿多少,又成了分配的难题。

    新东方选择比照过去每个人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但是到底谁贡献大,谁贡献小?众说纷纭,即使是为了那小数点后的0.1%,曾经的战友也要刀剑相向,“据理力争”。更可笑的是,俞敏洪将自己的股份分出去被要求“免费”,后来一些股东退出,却要求俞敏洪拿真金白银来买。

     点评:不能每个人一样多,但是自己一定要多。

      夹生三:众筹权益难保障

    继余额宝之后,阿里系另一款产品“娱乐宝”曾一度引领业界风尚。虽然对接的是国华人寿旗下的投连险产品,但是不保本不保底并没能引起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娱乐宝被指是披着保险外衣的众筹,标榜每个人都能是“大片”的投资人。事实上,众筹为规避非法集资,并不能以股权或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

    娱乐宝通过保险的形式,规避了向不特定的人群筹集、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公开邀约、许诺回报等法律红线,提供预期资金收益。尽管如此,作为投资的一种形式,众筹式投连险仍旧是投资理财中风险最大的。

    点评:娱乐宝从法律上来看,既不能保证收益,也无法保障本金,有的,只是投资人对投资对象的“信心”,然而,信心值几个钱呢?

    菜鸟思考:炼制“众筹”差点火

    纵观当下形色纷繁的众筹项目,无论线上的还是线下的,有的风生水起,有的胎死腹中,总结起来,不外乎是因为中国合伙人的操作还欠缺火候,众筹的实施平台还未搭建稳固。

    众筹对创业型企业来说,固然门槛较低,且能通过融资直接获取来自消费者和市场的调查报告。然而募集到资金后到底能否切实助推事业的二次晋级呢?考验的仍然要取决于使用众筹资金的创业者。而这时,企业的制度和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众筹从美国而来,但是为众筹保驾护航的立法却没能随之而来。2012年4月美国出台了针对众筹为核心的JOBS法案,目的是保障为小企业提供便利融资的渠道。尽管我国也有对众筹约束的相关法例,但是明确的不是监管细则,而只是一个监管方——证监会。

    有太多的因素使得炼制众筹所需的“柴火”不够,在如此情境下,该不该,能不能,如何服用“众筹”丹药,中国合伙人真的考虑清楚了吗?(文/李天真)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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