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亲、事天,孝、敬同也。《孝经·圣治》:“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敬重父亲,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为重大的了,而只有周公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是说,孝行之大,莫过于尊严其父。
《孝经·士》:“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这很清楚地讲到,子女对父亲的孝要“爱”、“敬”兼而有之,但实际上“敬”要更多一点。而对母亲的孝则多强调“爱”。
班固《白虎通义》把父子的关系解释为:“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孽孽无已也。”(《白虎通义·三纲六纪》)儿子犯恶不止,必须老老实实地接受父亲的管教,父为子纲被法典化。
考“父”的起源,乃会意字,从又,从。金文“父”是手执石斧之形,“又”像手,“”像石斧,意指男子持石斧劳作。石器时代多有石斧留存至今,博物馆能见到。小斧无柄,长三四寸,右手把握。远古时代成年男人利用工具进行体力劳动,对开创生活有重大意义,受到特别尊重。因此“父”是古人对从事劳动的男子的尊称,引申为父亲或男性长辈的通称。
到了许慎那里,“”变成了杖。《说文解字》:“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父为一家之长,举法杖以教子弟,率音l,率教即实行教化。父亲在家庭中垂范训导,且手持木杖,代表权威、力量、秩序和安全。《说文解字》描绘了中国文化中父亲的形象:不可违背的权威和力量。
中国历来有“严父慈母”之说,父亲代称为“家严”。“严父”的特点是右手老举着一根棍子要打人,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三字经》上“养不教,父之过”的名言是有来头的。子女不成才,当父亲的应当负主要责任,所以父亲天然拥有对子孙责罚的权力。《吕氏春秋》说:“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家中如果没有责打,童仆、小儿犯过错的事就会立刻出现。这里说的就是对于子孙的教育必须加以笞责辅佐,不然没法教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