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记者洛佳莹)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为了进一步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北京正在行动。昨天(2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北京证监局等多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用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
强化再贴现政策导向作用 精准支持企业融资
这份《意见》从货币政策、政策协同、激励机制、考核评估和营商环境五个方面提出20条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具体来看,货币政策方面,要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强化再贴现政策导向作用,将不少于70亿元的再贴现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力争每年累计办理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少于120亿元。
对于中央银行来说,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流出现实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融资功能是再贴现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这样的票据再贴现支持比较精准。他说:“对于小于一定金额的票据,商业银行把这些票据拿来再给钱的时候,是按照商业银行的政策利率给,也就是比较便宜,比市场利率要低。这就相当于形成了一个价差,这个价差构成了对商业银行的激励。一般中小企业的票据都是金额比较小的票据,这样有利于鼓励商业银行对这些小额的票据进行承兑,从而支持小微企业。”
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
这次《意见》的出台联合了北京市多个部门,传达出强化政策协同效应的信号。《意见》提出,通过多部门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融资环境。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对于暂时有困难的小微和民营企业,进行继续支持的政策。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尽管这一政策实施起来有难度,但无疑可以鼓励金融机构为有潜力的企业继续提供融资支持。因为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很难判断哪些经营困难的企业属于有市场前景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主动出击,对那些真的有市场前景,但是暂时遇到融资困难的企业,要敢于大胆提供贷款,或给它们融资支持。
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中关村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利用外债便利化政策,提高试点企业外债便利化程度,简化外债注销登记程序。董登新分析,这实际上是继续拓宽了小微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外债也是企业可以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在涉外企业中,通过跟境外的经济往来、贸易往来或者是投资往来,可以借用对方提供的融资工具、融资通道,以外债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融资,满足自己融资的需求。
完善金融机构约束与激励机制 调动支持融资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包括全面衡量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情况。同时,加强政策评估和激励约束。鲁政委认为,约束和激励政策双向作用于金融机构,才能调动他们将资金服务于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要连年增加,比如不低于什么水平,这个要求就属于约束。但问题是,如果有的金融机构不具备这个能力水平,相关业务增加会导致不良率偏高,这就需要激励的问题。也就是说,既要给‘大棒’,又要给‘胡萝卜’。因此,对金融机构激励和约束都要有。再贴现、再贷款就是激励和约束相容的,既有控制,同时给的资金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形成补贴和激励。”鲁政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