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品牌网
 | 新闻传播 > 地方频道

当前位置:国家品牌网首页 > 新闻传播 > 地方频道 > 正文
28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地区数量远超去年
发布时间:2015-12-11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收藏

28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进入12月以来,吉林、宁夏、重庆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吉林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宁夏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重庆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

  随着上述三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达到18.7元。

  上调地区数量远超去年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大幅增加,其数量已经远超去年全年。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情况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标。

  “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进内需和消费。” 赵锡军表示。

  辽宁超两年仍未调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记者注意到,在还未宣布调整的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中,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已两年多未调整。

  人社部数据显示,辽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2013年7月1日,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

  河北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4年12月1日,青海上一次调整是在2014年5月1日,江苏上一次调整是在2014年11月1日。需要指出的是,今年江苏曾表示下半年将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赵剑

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