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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17年国酒商标梦破 老百姓不常喝怎能自封国酒
发布时间:2018-08-16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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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晚间,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茅台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茅台集团在声明中称,“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我们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当日早晨,中国经济网发表题为《茅台起诉商评委恐难翻盘 国酒商标不能一家企业独占》的评论文章。文章表示,茅台集团这一起诉并不占理,如将“国酒茅台”商标授予茅台集团,则与商标法、广告法相违背。茅台集团独占“国酒”名号,此举会对五粮液、洋河股份、泸州老窖、山西汾酒等酒企发展造成损害,会影响酒行业的健康发展,故这个商标有值得商榷之处。

  茅台集团在注册“国酒”商标的路上走了17年,9次递交了商标申请,但屡败屡战。

  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申请,但未获得通过。2016年末,国家商标局宣布对茅台集团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但公司并未放弃,遂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决定,再度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今年7月,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的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个第三方,涉及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

  其实,“国酒茅台”商标若获得注册和使用,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品质产生误认,更易构成行业不正当竞争,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国酒”应该是属于整个中国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

  这次,茅台集团的“国酒”商标梦彻底破灭,让多家酒企着实松了口气。有酒企人士就表示,“中国酒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强化所有白酒强势品牌的敬畏意识,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敬畏行业规则,敬重公众利益。”

  当前,一瓶53度飞天茅台的官方零售价格为1499元。媒体报道称,在市面上飞天茅台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其流通价格约在1700-1900元之间,个别地区早已突破2000元大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其中,上海、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8987.96元、57229.83元,逼近6万元大关,分列第一二名。计算下来,北京或上海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个月只能买3瓶飞天茅台。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年仅能买下17瓶飞天茅台,一个月下来只够喝一瓶半飞天茅台。

  今年年初,券商中国报道称,茅台集团的子公司贵州茅台市值超过世界最大奢侈品集团LVMH(路易威登)总市值,成为全球最大奢侈品公司。截至昨日收盘,贵州茅台总市值为8326.08亿元。

  在老百姓眼中,茅台酒早已是奢侈品。茅台与路易威登、爱马仕等知名品牌就曾同时出现在“2012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排名”榜上。

  但是国酒打着国家的旗帜,不能和老百姓有距离感。比如我国的国球是乒乓球,这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体育运动,高兴的时候就去挥两拍子,酣畅淋漓。然而,喝上飞天茅台酒,老百姓肉疼,毕竟喝两口就是几百块钱啊。所以,茅台酒远远不能承担起“国酒”的责任。

  茅台集团在声明中说,“茅台将继续感恩前行,一如继往、一心一意做好产品,以过硬的产品品质、温情的品牌服务回馈社会。”

  只要是中国产的酒,满足不同层次国人的生活需要,就都属于“国酒”中的一员。希望茅台集团“回馈社会”要脚踏实地,“继续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理念,与兄弟企业共同维护好白酒行业的竞合发展生态,更好地满足中国老百姓的物质文化需要。(郑常泰)

责任编辑:士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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