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降了,企业负担降了吗
本报记者 李琛奇 通讯员 赵紫辰
甘肃白银市靖远县税务干部对接纳税人宣传优惠政策。 赵紫辰摄
自3月1日起,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开始正式实施。甘肃省68.6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3个月内,将低税负迎来复工复产。
减税保供信心足
截至3月4日,兰州市65家标准化菜市场全部恢复经营。随着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政策出台,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立即电话通知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税务机关的政策宣传很及时。”中海兴水产经营部业主李艳华说,增值税小规模征收率从3个点降到1个点,仅3月份的第一周就为该公司节约了4万多元的税款。
三福粮油超市经营者王兰表示,以往一个季度销售额是40多万元,采取送货上门后,更多人愿意选择这种送货方式,同时生意也更好了,一季度还没结束销售额就已达40多万元,赶上国家提出降低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率的好时机,3月份至5月份预计能减2万多元的税款。
药店得到真实惠
如果说医院是抗疫最前线的战场,那么遍布大街小巷的药店便是家门口筑起的疫情“保障线”。礼县是甘肃陇南市唯一有确诊病例的地区。疫情发生后,礼县春天大药房坚持营业,为礼县人买药提供了便利。
“在特殊时期,特别感谢国家出台这么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支持我们小规模纳税人。”药房负责人张淼说,税率下调后将带来近4万元的减税款。省下来的钱可以补助一线员工。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我们的营业额下降幅度较大,税率下调后,减轻了我们的负担。”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百九十六分店的会计王飞说。
甘肃众友的这家分店从2019年开始,就不再选择由省公司统一汇总纳税,改为就地自行申报纳税,药店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该药店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但是企业的运行成本并未减少。按原征收率计算,该企业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9600元,税率调整后,该企业3月份的应纳增值税额为1200元,一季度的累计应纳税额为7170元。
小店缓解资金难
“增值税下降到1%,预计3个月我们可少缴税款2万元左右,加上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省下来的钱,可以用于提高工人待遇,加快复工复产进度。”甘肃靖远华宇印刷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华堂说,该公司一季度销售收入只有去年的三分之一,国家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政策给公司带来了希望。
近日,嘉峪关杜师汽车配件销售部的负责人杜申顶,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69941.18元,享受减税政策后,直接减免增值税5398.83元。这是杜申顶在新年后的第一笔订单,他说:“这两张发票直接享受减税5000多元,对我们个体工商户来说是很大的福利,缓解了一家人的生活压力。”
细看此番降税政策,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2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再次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甘肃省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杜争平表示,征收率由3%降到1%,对于广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是一大利好消息。这不仅增强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渡难关、求复工、惠民生、谋发展的信心,也为全省精准有序复工复产、多措并举攻克贫困堡垒提供了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