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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入市”的投资风险如何把控?
发布时间:2016-11-23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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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管理人资格有什么要求?

  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月26日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评审公告》中,对投资管理机构的参评条件进行严格规定:

  申请参加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机构首次评审的专业机构,需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证券投资管理经验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

  有下列两种情况的除外,分别是截至公告日,最近3年没有实际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截至公告日,最近3年在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证券投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或其他投资管理业务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相关的重大处罚。

  统计显示,目前社保基金境内委托人管理人有华夏基金、鹏华基金、嘉实基金等18家金融机构。拥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有海富通基金、嘉实基金、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建信养老金管理等20家机构。

  投资类别和比例如何规定?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中,对养老基金的投资类别,各类的投资比例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比如: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等。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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