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下午宣布,将于2015年11月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招商银行同业金融总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认为,除了有利于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避免资金利率的大幅波动等目的外,此举的另一个意义是意味着央行设定了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而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
央行方面表示,此举是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是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
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 SLF)是由央行创设的、对金融机构开展操作,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平抑短期利率水平的金融工具;SLF的期限一般为7天、14天、一个月,最长为3个月,其中1个月和3个月期限的最多。
其操作原则为地方法人银行向央行试点的中心支行提出申请,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五大行则需要向央行总行提交申请,央行再对自觉执行央行宏观审慎政策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央行此举有助于解决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利率的下调,有助于引导预期,降低融资成本。
眼下,如何选择基准利率成为了讨论焦点。
刘东亮认为,本次利率下调表明,目前已进入新老基准利率体系过渡阶段,新的基准利率体系呼之欲出,但仍有待央行进一步明确,也是央行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向价格性调控转变的体现。他强调,还不能认为央行调整SLF利率等同于降息,但央行或许也有投石问路的意图。 (记者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