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国际产能合作的区域、行业、扶持政策等做出顶层设计,为国际产能合作指明了方向。“如果说此前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是顶层框架纲领,那么‘十三五’规划就是进一步的行动纲领,将指导意见的内容作出细化。”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份即将发布的国家级专项规划,是继指导意见之后,国际产能合作层面的又一重磅文件。
据了解,按照规划内容,区域布局层面,“十三五”期间,我国国际产能合作将以哈萨克斯坦、印尼、马来西亚等周边重点国家为“主轴”,以非洲、中东和欧洲中东部重点国家为“西翼”,巴西、秘鲁等拉美重点国家为“东翼”。
在产业布局层面,“十三五”时期重点推动“走出去”的将是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汽车、农业等行业优势富余产能,包括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的优势装备,以及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
其中,涉及具体的行业还提出很多细化目标,比如在建材领域,到2020年,将建设三至五个建材产能国际合作示范区,实施100个以上重点项目等。
在具体支持政策方面,将优化对外合作管理,具体包括提高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水平,完善备案制;以建营一体化等推动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发展;提高装备出口便利水平等。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的支持,具体包括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和资金投向;逐年增加“两优”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规模,提高“两优”贷款优惠度;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险等,加快与有关国家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等。还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引领作用,完善国别规划、投资指南、风险报告等信息平台。
“总体而言,鼓励政策不再是普惠制的,而是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产业链环节给予不同侧重点的扶持,更加精准发力,旨在推动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沿着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向上游升级。”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特别明确了劣质、低效、污染、没有竞争力的产能不能“走出去”,相关行业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应符合项目所在国的环保、能效等标准,禁止将国内明令淘汰落后的装备通过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输出。
国内对外投资领域权威专家、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主任邢厚媛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可以说是我国国际产能合作的布局之年,也是重大项目落地之年。大型产能合作项目陆续落地生根,商签的产能合作协议也在陆续敲定,国际产能合作的规模和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提振世界经济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国际产能合作,就是新时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是中国引领的国际产业体系重构。”在邢厚媛看来,今年以来国际产能合作的推进有三大亮点:一是配合了“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以及G20杭州峰会提出的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等。国际产能合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的重要体现,是具体的行动纲领。
二是突出了“一带一路”和“两廊”的重点区域布局,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我国产业优势,重点输出高铁、通信、电力等优势产业和能力。不是落后产能的转移,是将产业整体输出到不同的国家,帮助这些国家建立更加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制造能力。这是顺应世界产业转移基本规律的创新之举、共赢之举。
三是中国引领的国际产能合作,突出了互利共赢合作观,不仅加强了国内企业间的合作,形成产业集群,还加强了双边、多边、第三方乃至多方企业间的产业合作,既有和发展中国家合作,也发挥了发达国家技术、资金、经验优势,从“互利双赢”升级为“互利三赢”“互利多赢”。这无疑将形成产能合作利益汇合点的扩大,合作最大公约数的实现,新的更大的利益共同体的形成。
在国际产能合作的带动下,我国多个行业“走出去”发展正在加快步伐,实现新的突破。以建材行业为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乔龙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建材企业在境外投资已经签约、在建、建成的项目33个,涉及18家建材企业,覆盖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金额达到4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00亿元。据介绍,作为发改委正在筹备设立的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日前正式成立,以更为有效推进中国建材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扩大建材行业国际产能合作。记者 孙韶华 梁倩